1. 考生須攜帶貼有照片可以證明考生身份的證件(限身份證、駕照、有照片之健保卡、在學中學生證)。
2. 考生報到前,請委託家長或考生陪同人員保管具有通訊功能之電子裝置(如手機/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等),或是於報到時,依試務人員指示集中保管。
3. 考生如有同時報名本校2個系組學程以上,亦請於規定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並於報到時告知試務人員。
4. 考生報到後,依考試場次進入指定教室等候,禁止大聲喧嘩。
5. 考生於指定教室等候期間,可自行攜帶書報閱讀。若未繳出具有通訊功能之電子裝置而進行使用,違反者將視同作弊進行處置。
6. 考生應考前,依試務人員指示集中放置隨身行李。
7. 考生應考後,依試務人員指示領取隨身行李與具有通訊功能之電子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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