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1. 履歷表。
2. A4紙張直式橫書自傳(內容包含個人基本資料、家庭狀況、求學經過、工作經驗、未來工作之展望)。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驗證或認證)。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二、請於111年11月11日(星期五)前以郵件寄達(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電機系專案助理」,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親送需求單位,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賴小姐(05-5342601轉4204)。
四、備註:
1. 待遇、工作時間及其它管理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2. 書面審查不符合資格條件者不通知面試,且用人單位得視需要增加筆試或測驗(如電腦測驗…等),如應徵人數過多,得擇優通知面試。
3. 員額如於面試前被凍結者,則不再通知面試,已投履歷表者不另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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