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系所公告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109學年度 四技甄選入學 【術科考試】-注意事項

內容:

考試日期:109617

報到地點:工程二館1 電機工程系教室區

報到時間:12:45~13:25

 

四、注意事項:如下表

考生事項

1.      考生須攜帶貼有照片可以證明考生身份的證件(限身份證、健保卡、在學中學生證)

2.      考生報到前,請委託家長或考生陪同人員保管具有通訊功能之電子裝置(如手機/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等),或是於報到時,依試務人員指示集中保管。

3.  為配合政府的防疫措施考生進入系館時須接受工作人員量測體溫於教室等候期間及應試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4.      考生報到後,依考試場次進入指定教室等候,禁止大聲喧嘩。

5.      考生於指定教室等候期間,可自行攜帶書報閱讀。若未繳出具有通訊功能之電子裝置而進行使用,違反者將視同作弊進行處置。

6.      考生應考前,依試務人員指示集中放置隨身行李。

7.      考生應考後,依試務人員指示領取隨身行李與具有通訊功能之電子裝置。

陪考人員事項:

 

1.      為疫情安全考量家長或考生陪同人員最多一人請於戶外活動。

2.      洗手間請至工程二館2樓或工程三館1樓。

考試規則:

 

1.      考試時間二十分鐘。

2.      考生須依考場公佈的座位表入座,坐錯或互換位置者,其成績以零分計算。

3.      考場提供考試用量測設備、工具與電子材料。考生可以自行攜帶三用電表(數位/類比均可,以一台為限)

4.      考場內不得與其他考生互相借用或交換設備/工具/材料

5.      考生完成實作試題確認功能正常後,應舉手報備由試務人員登記完成時間,並由監考老師依序進行功能評分。若等待評分期間,再次接觸電路,時間予以重新計算。

6.      考生於監考老師完成功能評分後,考生須將設備/工具回復原狀,並將桌面整理乾淨,且不得將考試用設備、工具與材料攜出考場,違反者將酌予扣分;情節嚴重者,考試成績可扣至零分。

7.      電路實作評分標準包含:完成時間、電路功能、電路整齊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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