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情形:學生因學習能力等特殊因素,得在期中考前一週內,持「期中考前一週退選申請表」辦理退選1門科目。
說明如下:
1.表格三聯經本人、任課教師及系所主管核章後,於11月1日(二)~7日(一)送交學生所屬之系所辦公室彙整,再由各系彙整後派人彙送教務處課程與教學組,逾期及個別送交均不受理。(本學期自星期二開學,依行事曆 『期中考為11月8日(二)-14日(二)』,故本次期中考前一週退選配合期中考日期,自11月1日(二)至11月7日(一)止辦理。)
2.每名學生每學期限退選一門科目,但不得少於應修習學分下限且不予退費,該退選科目將於學生歷年成績單中被註記「退選」之字樣。
3. 表格下載路徑: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課教組→表格下載區
●簽章完成之表格,請學生親自送交自己所屬系所之辦公室承辦人員,以免表單遺漏造成自身權益受損。
●成功申請之學生將可於11/8日以後上網查詢,教務處將擲回「第3聯:學生收執聯」至系所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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