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系所公告
107年電機系預備研究生第2次申請(預研生)

內容:

電機工程系預研生申請補充說明

1申請者須繳交申請表、歷年成績單(須有前五學期名次證明)、研究與修課計畫、推薦表或獲獎記錄及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班排名未達前70%者才須繳交)請於107/11/30前將上述資料交至系辦公室

 

2本系預研生必須參加本所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本所碩士班研究生資格。(預研生不是準研究生需再參加甄試或入學考試錄取後才算研究生)

 

3預研生取得本系研究生資格後,大學期間所修之本所碩士班課程學分,其修業成績達七十分以上,得採認為碩士畢業學分(不含論文與書報討論學分)。但研究所課程若已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4上學期已經申請預研生之學生,本學期不須再重複申請

 

5有問題請洽系辦黃小姐  分機4204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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