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三)為電機系100-2系週會時間,參加對象為電機系大三同學,系週會視為正規上課時間,請同學準時出席,無故未出席者,將依校規處理。
一、參加對象:電機系 三年級同學
二、時 間:101年4月25日(三)上午10:10
三、地 點:電機館EL126 演講廳
四、請大三同學準時出席,無故未出席,將校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