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技 畢業學分數: 136學分(111學年度入學適用) - 必修: 98 = 30 (基礎) + 68 (專業)
- 選修: 38 (含修習外系學分數: 15)
- 四技學生選修外系課程,上限為15學分可納入畢業總學分;且每學期僅承認一門外系選修為畢業學分(該科至多承認3學分)。
- 四技學生於畢業前應選修本系大三、大四至少四門實習課。 (選修「產業實務實習(一)(二)」或「暑期產業實務實習」課程成績及格者,視同修習本系一門實習課。)(ps.只要本系所開課程之學分組合【講授時數-實習時數-學分數】中"實習時數"不為0者,均視為實習課,但不包含實務專題必修課。)
- 四技學生應於畢業前選修硬體描述語言設計與模擬、嵌入式系統導論、FPGA系統設計實務、系統晶片應用實務與實習、低功耗單晶片應用實務與實習、超大型積體電路設計導論、電子電路設計、射頻電路導論八門課程其中一門,方始符合畢業規定(不限制僅修一門)。
- 除電機系所開之選修課外,其他都算外系選修(包括語文,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體育選修)
- 中五生欲以同等學力就讀本系大學部,除本系規定之應修畢業學分外,尚需加選18學分(全校課程皆可選修,且不受限一學期只修一門外系學分)
- 自103學年度起入學之大學部學生,畢業前須完成產業實務實習;另具特殊身分之學生得免修(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陸生、僑生、外籍生等)。產業實務實習方式有:1.修習產業實習課程、2.修習實務專題課程、3.參與執行產學合作案、4.專案實習,以上4種方式擇一完成。
研究所 畢業學分:32學分(含論文6學分) - 必修: 8 = 2 (書報討論) + 6 (碩士論文)
- 選修: 24(另產業組學生畢業前須至產業界實習或以執行產學案抵之。)
- 依本校「申請學位考試暨畢業離校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三)款規定,自 106 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博士班研究生,須透過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修習「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以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修畢為原則,未通過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學生使用手冊如右(夾檔)
| 碩士在職專班 畢業學分:32學分(含論文6學分)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電機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修業規定
- 必修: 8 = 2 (書報討論) + 6 (碩士論文)
- 選修:24
- 依本校「申請學位考試暨畢業離校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三)款規定,自 106 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博士班研究生,須透過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修習「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以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修畢為原則,未通過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學生使用手冊如右(夾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