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業學分規定 106學年度入學適用

四技 畢業學分數: 136學分(106學年度入學適用)

  • 必修: 100 = 30 (基礎) + 70 (專業)
  • 選修: 36 (含修習外系學分數: 15)
  • 四技學生選修外系課程,上限為15學分可納入畢業總學分;且每學期僅承認一門外系選修為畢業學分(該科至多承認3學分)。
  • 四技學生應選修本系大三、大四至少四門實習課(選修「產業實務實習(一)(二)」或「暑期產業實務實習」課程成績及格者,視同修習本系一門實習課。)
  • 四技學生應於畢業前選修FPGA系統設計實務、系統晶片應用實務、嵌入式系統導論、超大型積體電路設計導論四門課程其中一門,方始符合畢業規定(不限制僅修一門)。
  • 中五生欲以同等學力就讀本系大學部,除本系規定之應修畢業學分外,尚需加選18學分(全校課程皆可選修,且不受限一學期只修一門外系學分)
  • 自103學年度起入學之大學部學生,畢業前須完成產業實務實習;另具特殊身分之學生得免修(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陸生、僑生、外籍生等)。產業實務實習方式有:1.修習產業實習課程、2.修習實務專題課程、3.參與執行產學合作案、4.專案實習,以上4種方式擇一完成。
  • 註:除電機系所開之選修課外,其他都算外系選修(包括語文,軍訓,體育選修)

研究所 畢業學分:32學分(含論文6學分)

  • 必修: 8 = 2 (書報討論) + 6 (碩士論文)
  • 選修: 24

碩士在職專班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電機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修業規定
  • 必修: 8 = 2 (書報討論) + 6 (碩士論文)
  • 選修: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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